荆州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7-08-11
荆州新闻网消息: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江陵县熊河镇福利院院长熊德良违规套取五保供养经费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熊德良授意该福利院工作人员采取瞒报13名已死亡的集中供养对象的方式,套取五保供养经费共计91800元,用于福利院日常开支。熊德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公安县斑竹垱镇斑竹垱社区党支部委员肖学猛工作失职的问题。2009年1月至2015年8月,肖学猛在负责城镇低保申报审核过程中,由于把关不严,入户调查不细致,致使不符合条件的3户居民违规领取城镇低保资金共计49519元。肖学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松滋市陈店镇陈店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袁德兵等弄虚作假的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袁德兵在未调查核实该村2户村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制作虚假的群众代表座谈意见,且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将2户村民以危房改造户的名义上报陈店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该所报账员胡世发在未进行入户核查的情况下,将袁德兵上报的2户村民危房改造资料上报松滋市危改办,致使不符合条件的2户村民违规领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共计16600元。袁德兵、胡世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石首市南口镇二郎庙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陈遵中工作失职的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陈遵中在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中,对1户原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家庭成员从业情况掌握不准,精准识别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1户村民以扶贫户名义领取“十有”帮扶物资电视机一台。陈遵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案件,暴露了仍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对纪律规定熟视无睹、无动于衷,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脱贫攻坚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正确履职,管好用好每一分扶贫资金,精准发挥每一分扶贫资金的作用,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真正做到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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