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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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在线:劳动监察 为劳动者维权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7-10-3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卢艳 董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预防和依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荆州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办法,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年9月,金某等9名农民工来到荆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金某向接待的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在某工地做工结束后,一直没有领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希望能帮助维权。经过详细询问后,监察员夏敏了解到,金某等人参加的工程已经结束了很长时间,项目部已经撤离,相关的责任人以及包工头已很难找到,在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时非常困难。

  为此,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专门安排监察员,到总承包单位、相应的劳务公司,以及在项目做工的农民工进行调查,并且积极协调各方找到包工头,采取了电话录音和视频录像等方式,作为搜集调查证据的主要来源。同时,从该项目缴纳工资保证金的部分中,提取了部分的工资保证金,来用于支付金某等农民工的相应劳动报酬,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该欠薪案件。

  在这起欠薪案件中,工资保证金起到了很大作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劳动者遭遇到欠薪问题后,协商、调解未果,可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要求,发现欠薪企业或责任人有逃匿、转移财产等苗头的,公安机关将提前介入处理。对查证属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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