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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广场停车场聚众斗殴案公开宣判 7人被判刑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9-01-1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杨辉 通讯员 杨芝林)今天(1月11日)上午,荆州市荆州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情况及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审理情况。

  2018年,荆州区法院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年共受理并审结涉恶刑事案件6件25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1人。如备受社会关注的郑某某、邵某、贺某、杨某等人聚众斗殴一案。在全国上下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的高压态势下,郑某某等10余人仍然肆无忌惮、顶风而上,在公众场合持械斗殴,参与人数众多,规模庞大,气焰嚣张,在荆州城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荆州区政法机关果断打响了“扫黑除恶第一枪”。

  经审理,荆州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郑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邵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被告人贺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被告人杨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被告人邵某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邓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肖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荆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安华表示,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全面推开转向纵深推进攻坚年,荆州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特点,清醒研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主攻重点,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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