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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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中心城区将实行新禁限行管理 请你提建议!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0-04-17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肖琦 特约记者 李立宝)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绿色出行,今天(4月17日),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关于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征集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即日起至5月10日,广大市民可通过荆州交警官方微博、微信,无线荆州APP、荆州新闻网官方微信、901汽车广播官方微信等平台发表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区域设定

  此次中心城区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区域分为外围管制区和核心管制区。其中外围管制区范围东起王家港路(不含),新318国道(丹阳路不含),西至九阳大道(不含),南起荆江大堤(含),北至雨台大道(含);核心管制区范围东起豉湖路(含),西至西环路(不含),南至荆江大道(不含)、南湖路(不含)、学苑路(不含),北至景明观路(不含),荆沙大道(不含)。

  通行规定

  外围管制区:全天禁止3轴以上(含)总质量超过30吨的大货车在外围管制区内通行;6时至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3.5吨(含)以上货车在外围管制区域内通行(3.5吨以下的仅限厢式货车通行);21时至次日6时,总质量30吨(含)以内的货车可在外围管制区内的荆沙大道、复兴大道、荆州大道、关沮大道、景明观路(荆沙大道-武德路)、学苑路、西环路、武德路(景明观路-荆沙大道)、南湖路通行,其他道路禁止通行;全天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在外围管制区内通行。

  核心管制区: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1.5吨以下的仅限厢式货车通行);全天禁止三轮车通行(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物流快递、环卫作业、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全天禁止学员考试车辆及教练车通行;全天禁止运输危险品、剧毒化学品车辆通行;荆州古城区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在外围管制区和核心管制区,确因城市居民生活、市政建设、工业生产、应急抢险、工程救援、垃圾运送、物流配送等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限行管理区域的,需提前在城区公安交管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但特许车辆总质量不能超过49吨。同时,进入中心城区的公路客运车辆需在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的线路通行,站点停靠。

  绕行线路

  下高速绕行线路:禁止所有货车由二广高速桥北收费站下高速;核定载质量3.5吨(含)以上的货车可由沪渝高速荆州东收费站、荆州北收费站(往荆门方向)、车马阵收费站下高速,沿东方大道、207国道、新318国道、复兴大道地面层等道路绕行,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核定载质量3.5吨(不含)以下的厢式货车可由除二广高速桥北收费站以外高速出口下高速,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城区绕行线路:东向来车沿新318国道、东方大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西向来车沿新318国道、复兴大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北向来车:沿新318国道、复兴大道、骏马大道、271省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征求意见

  中心城区机动车实行禁限行管理后,凡是违反规定车辆,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托公路治超站对在国省公路行驶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罚,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飘洒、遗漏的行为进行处罚。

  即日起至5月10日,广大市民可以通过荆州交警官方微博、微信,无线荆州APP、荆州新闻网官方微信、901汽车广播官方微信等平台发表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交管部门将梳理汇总意见建议,会商分析,7月1日正式实施机动车禁限行新规。

附:无线荆州征求意见地址(点击进入)

http://share.jztvxmt.com/wap/thread/view-thread/tid/189767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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