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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长记性!交警查获两名酒司机 一人还是二次酒驾

来源: 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2024-03-07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彭军)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最近,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就接连严惩了两名酒司机,一人隔夜被查,一人被行拘。

  2月15日晚8点多,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红门路长港路至西干渠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小型汽车驾驶员周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构成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李辉说,经询问,周某前一晚和朋友一起饮酒到深夜12点,本以为不会影响第二天开车,没想到因隔夜酒被查。李辉建议司机酒后至少24小时不驾车,查酒驾时不以何时喝酒为准,而是以当时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准。驾驶员周某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还有一名驾驶员因二次酒驾被严惩。1月31日晚上6点多,肖某某酒后驾驶小车沿红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江津东路交叉口北侧路口时,追尾前方车辆。

  经查,肖某某曾于2018年6月8日因酒驾也被三大队查处过。3月1日,肖某某被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法律规定,二次酒驾需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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