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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按克价”混着卖 公安女子花万元买金饰起纠纷

来源: 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2024-05-05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陈明阳 公安台 周鹏)近日,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关于“一口价”黄金首饰误导消费的纠纷。

  消费者熊女士投诉称,今年一月,她在公安县斗湖堤城区某金店购买了一个戒指,看到饰品精美,没多想,花了9000多块钱购买。

  消费者熊女士:“购买时销售人员跟我介绍,当日的金价差不多是538元/克,当时我没有留意,回去后一算,差不多花700多元/克,心里蛮不舒服,感觉上当受骗了,然后我就立马投诉到12315。”

  接到市民投诉后,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前往该金店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店将“以克计价”的黄金饰品与“以件计价”的黄金饰品混柜售卖,导致消费者一时间难以分清。

  公安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邹彬彬:“经了解,消费者购买的是一口价商品,共计9222元。当日金价公示为538元/克,消费者在购买过程当中,商家并未告知消费者工费价格,此举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为此,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家进行立案调查。商家向熊女士全额退款。

  公安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五中队副中队长倪康:“在选购黄金饰品时,无论是‘一口价’还是按克计算,都可以要求商家在交易单,尤其是标签上注明黄金饰品的价格、重量等信息,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合法的依据,对黄金饰品的重量如有疑虑可以当场复秤,如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安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编辑: 柯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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