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12月31日前这些事要抓紧办
来源: 湖北日报、极目新闻、国家税务局官网 2022-12-27
距离2022年结束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了,记者从湖北省税务部门了解到,根据政策,年终前有几项涉及钱袋子的事项需要抓紧处理。
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底前进行确认,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
今年起,7个项目可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据了解,对于需要延续到2023年度使用的扣除信息,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一键带入”确认即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每年的1-12月内任一时间均可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目前,2022年度已接近尾声,尚未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请抓紧时间缴费啦。
从2022年起,武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年最低为400元,最高为6000元,参保人员可在400元至6000元缴费区间内按100的整数倍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在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前可进行补缴,中断期间及补缴的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需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有用人单位应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申报缴纳时间为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
税务部门提醒,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不包括非企业单位),暂免征收残保金,但是同样需要在线申报。
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通过认证后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否则可能会暂停发放。
今年还未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认证。
只要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其中任意一种情况,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认证。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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