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举报入口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市检察院:创新案件办理模式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荆州广播电视台 2023-01-07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陈明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荆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创新涉企案件办理模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展涉案企业大回访,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被告人吴某在石首经营一家公司,2020年因收购盗采江砂,涉嫌非法采矿罪,被石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入调查发现,吴某作为民营企业家,一直热心公益事业,他曾资助过贫困大学生,在疫情期间还捐赠过物资。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张唯:“我们阅卷后发现,他没有参与共谋的过程,主观恶性不深,应该是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综合考虑之下,检察官建议对吴某采取非羁押措施,并给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石首市人民法院采纳了她的建议。

  吴某的案例不是个例。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依法不捕146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233人,其中涉市场主体案件审查中决定不批准逮捕196人,决定不起诉449人。89%以上的一审公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一审服判率保持在97%以上。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山权:“对于司法办案来说,落脚点在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尤其是涉市场主体案件,既要充分考量羁押或起诉对企业生产经营、长远发展的影响,又要最大限度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防止‘办理一个案件,毁掉一个企业’。”

  荆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做深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的刑事案件,全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排难清障。

编辑: 刘荣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