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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审判表现突出 荆州法院1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来源: 荆州日报客户端 2023-05-24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全省法院10个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2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石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杨斌、沙市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肖启舟上榜。 

  洪湖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2021年5月挂牌成立以来,坚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重点,全力维护了洪湖湿地生态以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沙市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肖启舟,坚持深耕环境资源审判,带领团队审理了全省首批、全市首例由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全市首例涉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资源案件。

  石首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杨斌,带领团队创新推进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探索的“法院+保护模式 共筑麋鹿生态家园”事例入选湖北法院贯彻长江保护法十大典型案事例。

  省高院通报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现代化和美丽湖北建设,努力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肖潇 通讯员张薇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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