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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又有消费券即将发放,领券指南来了!

来源: 极目新闻 2023-11-24

  极目新闻记者 周丹

  11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商务局获悉,2023“乐购武汉”绿色家电消费券将于11月25日——12月31日(发完即止)发放。线上、线下均有发放通道,有家电购买需求的市民,届时可到京东和云闪付平台抢券并选购。此外,家电消费券可与平台及商家部分优惠叠加使用。

  武汉市商务局官网截图

  线上线下均可抢券

  此次发放的绿色家电消费券,分为线上家电消费券、线下家电消费券两种类型,将通过发放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设置50元、100元、200元等3种面额,单笔消费金额分别满500元、1000元、2000元可触发使用。

  前期经网上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规范程序,目前已确定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京东)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云闪付)为家电消费券指定发放平台。

  其中,线上家电消费券由京东平台发放,用于消费者本人按规则在京东平台使用(收货地须在武汉市地域范围内);线下家电消费券由云闪付平台发放,用于消费者本人在市内指定线下家电零售卖场使用。消费者领券、核券时需打开定位与蓝牙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绿色家电消费券,是面向武汉市内消费者(系指领券时手机定位在武汉市地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发放,线上家电消费券用于领券者本人在京东平台领券后使用、线下家电消费券用于领券者本人在线下门店扫码领券后使用。

  在绿色家电消费券活动期间,线上、线下发放平台每天定时投放一定数量的家电消费券,按照“先到先得”原则领取,领完即止。当日有效,逾期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发放平台账户。

  线上家电消费券领取、使用时间为每日10:00-24:00。

  线下家电消费券领取、使用时间为每日10:00-21:00。

  使用有这些事项要注意

  武汉市商务局提醒,绿色家电消费券的使用有相关规则。

  1、家电消费券须用于即时消费,不得用于交付定金、充值、预存等消费,不得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单笔交易仅能使用1张家电消费券且交易金额超过家电消费券面额10倍直接核销,允许合单、不允许拆单。

  2、家电消费券发放期间,武汉市内消费者可根据手机定位,通过本人手机在发放平台应用程序(APP)上领取家电消费券,每天最多领取1张。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在单个平台最多只能核销2张家电消费券。

  3、领取后未核销的用户可以在后续活动中继续领取,已核销2张家电消费券的用户不能参与后续领券。

  4、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家电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5、消费者领取的家电消费券当日有效,超过当日24:00未核销的家电消费券自动退回。

  6、消费者可以通过京东和云闪付平台同时领取线上、线下家电消费券,但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平台只能核销2张家电消费券。

  7、消费者成功用券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家电消费券自动失效,按照涉及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家电消费券资金,并自动退回发放平台账户。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1张用券指标。

  将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有消费者疑惑:绿色家电消费券可以叠加平台本身的优惠促销活动吗?

  记者了解到,家电消费券可与平台及商家部分优惠叠加使用。鼓励平台、商家同期推出优惠券、开展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叠加放大此次家电消费券发放优惠力度。

  此外,参与商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商家是否可以参与家电消费券核销,以武汉市商务局和发放平台的公告为准。家电消费券发放期间,各参与商家要严格规范经营、消费者要合法合规领用家电消费券。如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或者涉嫌软件代抢、刷单套现、买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放平台有权取消该商家、消费者参与2023“乐购武汉”绿色家电消费券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情况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让更多消费者能够参与本次家电消费券活动、扩大政策受益面,营造清朗、有序的家电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2023“乐购武汉”绿色家电消费券活动期间,市级相关部门与发放平台联手对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涉嫌违法的商家和消费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 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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