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涉黑案 主犯李某林被判13年

来源: 荆州日报 2019-12-16

  13日下午,荆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某林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主犯李某林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荆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被告人李某林开始涉足活禽交易行业,1999年,入股成立荆州市某禽蛋贸易有限公司,2000年底,开始控制经营该鸡行。199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林为争抢货源,控制荆州城区及周边活禽交易市场的供货和销售渠道,打压同行业竞争对手,树立威信,牟取利益,打着相关部门规范活禽市场的旗号,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先后组织、实施了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荆州城区及周边活禽交易市场进行非法控制,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林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黄某、李某雄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李某新、王某、冯某等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李某林等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及收取出门费、检疫费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控制荆州城区及周边活禽交易行业,获取经济利益达400万元以上。李某林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行霸市,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荆州城区及周边从事活禽交易人员形成极大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荆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组织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7年不等的刑罚、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宣判后,多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

  公开宣判现场,荆州区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和群众代表等40余人进行旁听。(记者 肖潇 通讯员 林翠云)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