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你问我答】市长热线回复网友提问,看看有没有你关注的

来源: 荆州发布 2020-02-19

  针对微博微信网友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市长热线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aliceppluto:洪院小区昨天已经全面封闭不能出入了,到今天早上十点半还不通知怎么统一购菜。昨天统一发过一次菜,发到一半明明还有却都让我们回去,今天打居委会电话就说菜昨天发完了,问统一购菜应该怎么办,态度不好,也不拉群。我们稍微提了一下昨天发菜的问题就威胁我们不拉我们进购菜群。十一点左右的时候进群了,询问定菜的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在群里完全不回复。居委会既不发布消息,也不发菜,也不允许去超市购菜,生活问题完全无法解决。想问问有什么渠道帮我们反应一下吗?

  回复:小区进行封闭管理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控制疫情,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如您需采购生活物资或药品,可以联系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必须物资应急配送责任人,如责任人工作不到位或您对配送的物资不满意,可以致电市长热线12345反映,我们会尽最大努力解决您的问题。

  2、@用户7393868198:我是今天从武汉雷神山工地援建回来的,沙市我们一起5人,另外4个,各自社区都安排在酒店进行隔离,有医生给体检,而我所在的银湖社区安排我居家隔离,或者让我跟疑似病人一起隔离,我不敢去,他们说这边政策和市里不一样,我只能回家隔离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看到帮我解决一下。

  回复:每个社区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安排隔离,如您在家隔离期间有异常情况,或需要帮助,可以随时致电我们市长热线12345,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您帮助。

  3、@wuli含嘉:还有一个月临产,不许出门,没法产检,请问要如何解决呢?

  回复: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孕产妇分娩绿色通道,绿色通道热线:0716-8494549。

  温馨提示:孕产妇需要住院分娩时可拨打热线电话,告知现居地址及基本情况,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将随时派车接诊,并有专业医护人员陪同,请您放心.

  4、@mu木mu木zi子:现在荆州还有没有哪家医院可以接收普通病人做手术?

  回复:这个需要根据病情来决定就诊医院,现荆州市江津路二医已正常看诊,普通患者可以到二医看诊。

  5、@摄影o小僧leaf:家中孩子于2月13日上午荆州三医院出生,第二天发现身上发乌,经医院诊断后发现是先天性心脏问题,病危,呼吸机100的氧都只能到达40,后联系到荆州中心医院进行诊断,医生们的意见都是如果有可能到达上一级三甲医院进行手术,孩子可以得到救治,但现在由于疫情关系并不能直接去到上级医院,但是我们不想放弃,现在想出省看病,目前通行证一直没有下来,我们想救孩子,希望能够帮帮我家孩子。

  回复:突发疾病原则上就近就医;需跨区域就医的,由医院或村(社区)开具证明,综合监测点现场查验后直接放行。

  6、@李沉鱼:请问捐赠物资怎么才能享受到啊?在超市投放吗?

  回复:捐赠物资是由民政部门统一安排,由于数量有限,所以是优先向困难家庭、孤寡病残家庭分配。捐赠物资不会在超市投放,超市配送的物资是由政府补贴。

  7、@杨雅兰爱狗多多:荆州明明出台了一些政策可以返荆,而下面的镇却不开具证明?

  回复:现在是疫情的特殊时期,根据当地的疫情状况,当地政府会作出相应的应对政策,所以如非必要,请大家暂时不要出行,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的安定生活,希望您能谅解及配合。

  8、@拉面mianmianmian:针对荆州发布的文件,外出务工人员,可开具目的地就业单位或社区的接收证明可返岗,但是为什么当地防控部说开就业单位证明不可以,到达地区的社区也不愿意开具接收证明,荆州外出务工人员何时才能返岗?

  回复:现湖北省的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为了市民的安全考虑,如非必要请不要出行。如从事医疗救援、应急抢险、水电油气等保障城市运行的部门职工需返程复工的,需由现居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向现居住地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开具通行证明。除以上3类人员外,其他人员暂不能通行。如有新的消息,会第一时间在微信公众号“荆州发布”上通告,请您关注。

  9、没有搜索到“荆易行微信小程序”,可否告知具体操作方式?

  回复:“荆易行微信小程序”现正在调试完善中,待优化完成后会上线运行,请耐心等待。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