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摆摊克!洪湖这些地方可以摆摊啦!
来源: 今日洪湖 2020-06-07
关于允许个体经营者在城区指定区域内
临时经营的通告
为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助力复工复市,增强城市活力,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按照“审慎包容、合理布局、分类限时、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城区指定区域内允许个体经营者临时经营行为。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允许临时经营区域为城市固定区域(时间、区域见附件),城区内主次干道、党政机关单位、校园等区域禁止布置临时摊点。
二、市城管委办公室统筹临时经营摊点管理,城管、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经营户要服从管理,落实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环卫保洁等要求,实行“一摊一垃圾桶”,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临时摊点不得售卖家禽、生肉、水产品(活鲜)。
三、临时经营摊点和越门经营户需落实好防控设施和防控措施,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盲道,摊点设置应预留充足的行人通行空间,确保道路畅通。
四、城管执法部门对出现影响行人通行及噪音、油烟扰民等违规问题或市民投诉,进行劝导教育管理,第一次予以指导帮助,第二次下达整改通知单,第三次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广大市民要注意个人防护,文明消费,应该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好市民。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管理指导,督促经营户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6日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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