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7月3日 荆州中小学开始放暑假!还有这些要注意!

来源: 荆州日报 2021-06-21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义务段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于7月3日,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8日开始放暑假;学生于9月1日正式上课。寄宿制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当调整放假时间,但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

  市教育局要求:

  各地各校要做好学校期末教学工作。

  放假前,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全面完成教学任务,认真组织期末检测备考,做好学业质量监测,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评价学生发展状况。

  高中学校要按时组织学生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市属各高校和各中职学校要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开展学业水平检测,开展学生学期评价并记入学生档案。

  持续从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

  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各校要在放假前对校舍、学校排水管道、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供气供热、实验室、老旧电路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

  要安排时间,集中开展面向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技能,严防意外溺水、踩踏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交通安全规则和禁毒工作要求。

  坚持家校联动,加强视力防护,开展科学用眼知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市属高校和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实习学生和留校学生的离校、留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实习安全、返乡(返校)安全。

  落实学校假期管理,加强师德教育。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暑假安排,规范暑假期间办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暑假补课,禁止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

  强化组织引导,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地各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教育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学习、建党100周年(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抗疫先进事迹宣传教育、传统节日、荆州文化旅游、生态保护、节俭养德、感恩父母、乡村振兴等主题进行规划引导,丰富学生暑假生活。

  高等学校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暑假即将到来,为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请仔细阅读学习,切实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1.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自觉落实学校的假期要求。遵守居住地防疫规定,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回家及返校途中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旅途防护。

  2.注意人身安全,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会水性的同学不要擅自下水施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乘坐机动车系安全带,不无证驾驶机动车。

  3.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微信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理性表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透漏个人信息,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

  4.暑期离校外出要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同学、家长,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5.暑期留校的学生,外出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宿舍及时断电,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严防火灾事故。

  中小学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就相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暑假。

  一、防疫卫生安全

  1.关注疫情防控和疾病预防知识,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预防传染病及暑期中暑、中毒,做好个人防护,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讲究个人清洁,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不共用毛巾、杯子等卫生洁具,不随意用手揉眼睛。

  3.保持室内清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不随意把室外不清洁、未消毒的物品带入室内,垃圾分类投放。

  4.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5.坚持适当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防溺水安全

  6.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7.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河道边洗东西、抓水草、鱼虾、青蛙等。

  8.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9.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10.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

  三、心理健康安全

  11.正直开朗、积极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及亲朋好友沟通交流。

  12.积极参加健康、活泼的集体活动。不盲目参与社会辅导,不参与无资质社会培训机构培训。

  13.遇到问题尽力自己解决,同时学会请他人帮助解决,遇到挫折不气馁,树立信心。

  14.不欺凌他人,不打架斗殴,不沾烟酒,不打牌、吸毒。

  15.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传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四、交通安全

  16.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注意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17.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18.不在马路上、停放车辆周围玩耍,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

  19.不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如农用车、三轮车等),不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的车辆,发现立即报警。

  20.不在暴雨、雷电等天气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环境逗留、玩耍。

  五、外出活动安全

  21.不在飘窗、阳台上嬉闹,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不拥挤、攀爬护栏设施。

  22.在大众场所出口、楼道要慢行、不拥挤,讲究通行秩序,远离拥挤场所,避免拥挤踩踏。

  23.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等危险区域玩耍。

  24.不玩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游戏,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25.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

  六、家校协作

  26.学生未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及时沟通配合。

  27.学校经常性向家长告知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要求,提供指导和提醒。

  28.家长主动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责任。

  29.孩子假期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做好安全教育防范。

  30.学校和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政府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幼儿园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就相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暑假。

  1.加强疫情防控,少带孩子去人流密集处,按要求做好防护,家长尽量做到“无必须不社交”,坚持幼儿健康日报告。

  2.引导孩子讲卫生,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不共用毛巾、杯子等卫生洁具,不随意用手揉眼睛。

  3.保持室内清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不随意把室外不清洁、未消毒的物品带入室内,垃圾分类投放。

  4.不让孩子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少吃冰冻饮食,不暴饮暴食,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5.引导孩子适当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6.孩子应时刻在家长的视线与监管范围内,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室内、车内,不让孩子在无成年人陪同情况下外出活动。

  7.不让孩子独自或结伴到马路边、水边、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玩耍,防止交通、溺水等事故。

  8.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

  9.及时排查家中电线、燃气管道、电器、刀具及其他器械安全,防止触电、烫伤、煤气中毒、器械伤害等事故。

  10.将易燃、易爆、易碎、有毒、锋利或其他对孩子身心有不良影响的玩具、物品保管好,不让孩子接触。教育孩子不随意把东西放进嘴、耳、鼻、眼中,不随意把东西套在头上和脖子上。

  11.家中药品妥善放置,不让孩子随意触碰。不让孩子沉迷手机等电子产品。

  12.教育孩子与小朋友友好相处,不抓、咬、打同伴。外出时,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规则、乘车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不逗打猫、狗等动物。

  13.教育孩子不让其他人看、触摸、拍摄自己的隐私部位。

  14.教育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礼物,不把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被陌生人强迫带走时大声呼救并跑向人群密集处,与家人走散时应留在原地不动或向警察求助。

  15.教育孩子熟知自己的姓名、园名、家庭住址及家长的姓名、电话、单位,遇到意外会求助,会表达清楚。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