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户不一致”能上辖区内学校吗?官方回复来了
来源: 荆州之声 2021-06-26
“房户不一致”能上辖区内学校吗?近日,有市民在《行风热线》节目中,咨询了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部门回复。
行风追踪:噪音扰民
周先生反映:大庆路荆江佳园健康大药店全天播放宣传广告,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干扰。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回复:
根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行风追踪:孩子上学
王先生反映:户口在荆东路,房子在晶威公馆,孩子想上北三小,问是否符合条件。
荆州市教育局回复:
按相关规定,沙市区小学新生需具备“房户一致”条件才具备辖内生资格,直接对应辖区学校入学。王先生及其小孩的户口在荆东路,房子在晶崴公馆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不具备北三小辖内生资格,但可作为辖外生资格填报,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参与摇号。
行风追踪:保险理赔
陈师傅反映:3月27日骑摩托车摔伤,住院50天,购买了保险,问是否能理赔。
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回复:
经核查投保的为240元综治保险,除意外伤害外,还保障家庭财产如农机具、电动自行车等。发生事故后,陈师傅未报案。人保公司已联系陈师傅,请他先报案,再提交相关资料,以方便后期理赔。经沟通,陈师傅已向人保公司报案并递交了资料,人保公司正在积极会商,待医疗审查核定后,将在该险种的意外伤害1万元赔付范围内予以理赔。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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