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感情不和在丈母娘家纵火?监利小伙子获刑三年

来源: 正义监利 2021-08-20

  近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姚某某放火案,经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五),姚某某因与其妻刘某某感情不睦,独自来到岳母董某某家中,打电话要求董某某等人回家处理其与妻子刘某某的问题,董某某称正在外吃酒席,暂时回不来。

  姚某某认为董某某一家人都在欺负自己,遂擅自踹开董某某家大门,将一楼、二楼的电视机、空调等物品砸坏,其中一台电视机被砸冒烟,姚某某将冒火花的电线直接扔在卧室床上引发火情。随后姚某某来到一楼后院厨房,将厨房内液化气罐子软管拔掉,并把该液化气罐子拖至一楼大厅,后被邻居发现制止。期间,二楼火势渐大,现场群众奋力救火也未能扑灭,消防救援大队赶到现场后熄灭了这场大火。

  2月22日,姚某某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姚某某将冒着火花的电线扔在床上,不管不顾,导致董某某家中着火,电器、家具等物品被烧毁,且董某某家四周住户密集,姚某某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检察官提醒

  家庭矛盾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但放火绝不是其中一种,切莫因心中怒火点燃现实火苗。矛盾出现时,理智冷静不可或缺,多一些沟通交流,多一些换位思考,切莫因一时冲动,悔恨终生!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或者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