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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医保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8条举措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2-03-16

  荆州新闻网消息: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全面做实、做好医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近日,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从“优化医保政策环境、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持续推进医保改革、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四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工作举措,旨在医保领域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意识,聚焦医保领域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进我市医保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优化医保政策环境

  1、加强营商环境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全市医保系统人员法制培训,提升医保系统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统筹市、县(市)区两级医保执法监督人员力量,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升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完善医保待遇政策。制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政策;调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分结构,健全和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推进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省内和跨省直接结算;进一步完善门诊罕见病等特殊重症疾病门诊待遇及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的实施。

  3、落实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在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基础上,完成职工医保市统筹工作,实现政策制度、基金管理、协议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五统一”,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区域共济能力,促进医疗保障区域公平,2022年6月完成政策制订工作,2022年12月起全面实施。

  (二)优化医保公共服务环境

  4.进一步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按照省、市要求,对标先进城市,在省局公布医保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政务服务网办事项,按法定和承诺时限做到“零超时”的同时,加快办理时限,在目前承诺的医保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上进一步压缩。全市统一明确证明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服务电话等内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以及精简线下审批流程,全面优化线下业务办理时间。

  5、扩大医保公共服务网办事项。依托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推出参保单位登记、单位申报核定缴费、人员增减网办的对公事项,减少参保单位线下办理,方便参保单位线上办理,让参保单位少跑路。积极推行以“鄂汇办”、“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和“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为依托,政务数字助力“最多跑一次”,减少避免“数据孤岛”的产生,对企业及参保职工积极宣传各网办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6、全面落实医保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

  7、推动医保事项进驻“市民之家”工作。根据市政数局统一安排,市本级全部医保经办事项进驻“市民之家”,进一步加强窗口硬件设施建设,优化人员配置,为广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相关服务。

  8、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部门协同,围绕群众需求,创新服务方式,在总结“退休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范围,提升医保服务效率。

  9、优化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做实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实行缴费工资据实申报核定。按医保待遇清单要求科学确定费率,合理确定缴费年限,切实减轻参保企业和职工负担。扩大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积极引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做好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衔接,防止参保人员因失业而断保。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加强与税务、金融部门协作,全面落实参保单位自主申报缴费,加强居民参保缴费服务,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保征缴责任。加强医保、税务、金融机构三方“线上+线下”合作,全面拓宽参保缴费渠道。

  10、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功能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子凭证的认知度。加快推进全市所有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推广使用,推进电子医保凭证在职工和居民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生育等多种场景运用,通过编印宣传手册及两定医药机构宣传材料,加大推广力度,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

  (三)持续推进医保改革

  11、持续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在试点基础上扩大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方式的改革实施范围,科学确定年度总额预算方案,合理确定基金支出总额,提高总额预算对基金支出和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激励约束作用。

  12、推进紧密型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支持公安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的风险、责任、利益共担,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全市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13、严格落实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完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医保配套措施,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结果,鼓励社会办医药机构参与集中带量采购,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落实集中带量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械集采改革的积极性,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4、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性、结构性、周期性调整机制。完善定调价规则,优化定调价程序,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

  (四)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15、实施中心城区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在中心城区(市直、荆州区、沙市区、开发区)开展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打破传统属地经办管理限制,在中心城区实现医保服务事项线下“同城通办”,分期分批选择医保经办事项,选点向下延伸至三区服务大厅,或街道办定点医药机构,方便服务对象就近办,一次办。减少参保单位、群众来回跑腿的次数,提升办事便利度,为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16、推进县市区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总结公安县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经验,推进其他县市县乡村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

  17、全面开展医保“五进”宣传活动。全市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专题宣传活动,推广医保惠民政策,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18、畅通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沟通渠道。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畅通优化营商环境信息交互渠道,积极通过营商办、政数局、12345、市长信箱、行风热线等各类渠道,广泛收医保服务工作涉及营商环境问题、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参保企业单位关切问题,不断做实做细、推进医保工作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编辑: 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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