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警方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缴获36公斤鲫鱼捐给救助站
来源: 荆州日报 2022-04-15
4月14日,记者从洪湖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峰口派出所破获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用于捕捞的“地笼”8个,非法捕捞的水产品36.3公斤。
4月1日下午4时许,该所接到上级移交的关于洪湖市螺山镇杨柴湖非法捕捞案件线索,立即前往调查取证,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刘某(男,71岁)。经审讯,嫌疑人刘某交代,他是禁渔期后第一次非法捕捞,刚下水将放好的“地笼”捞上来,就被巡逻工作人员发现。
当日下午,民警取证完毕,将缴获的36.3公斤杨柴湖鲫鱼捐赠给洪湖市救助站,合法高效处置渔获物,既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又彰显执法人性化。
办案民警表示,目前正是禁渔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希望每个公民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坚决杜绝非法捕捞。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编辑: 袁超伟
相关新闻
- 2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集中宣判! 2020-12-18
- 沙市区开展水产品市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2020-10-19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