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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98万元!荆州3家违法单位被曝光!

来源: 荆州消防 2022-05-17

  消防设施不是摆设,在火灾处置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日,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3家单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1.98万元

  沙市一超市被罚5000元

  2022年4月25日,湖北荆州沙市消防在对辖区一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一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4月28日,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该超市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处罚

  松滋一酒店被罚9000元

  20224月26日,湖北荆州松滋消防在对辖区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4月27日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的处罚

  洪湖一宾馆被罚5800元

  2022年4月29日,洪湖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市发现,辖区一宾馆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该宾馆被处罚款人民币5800元整

  接下来,荆州消防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全力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编辑: 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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