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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防汛抢险综合演练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来源: 今日石首 2022-05-30

  关于长江防汛抢险综合演练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2年5月31日,长江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在我市举行。为维护演练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演练工作安全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5月29日17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在石首市城区(笔架山办事处、绣林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口镇、高基庙镇、大垸镇及长江沿线石首段设立临时禁飞区,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内禁止未经审批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孔明灯和航拍等行为。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石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29日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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