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快扩散:荆州老旧小区可以申请装电梯啦!

来源: 荆州日报 2019-07-28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荆州市中心城区建设了大量多层住宅,按照当时设计规范,这些住宅楼均未安装电梯。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区高龄老人比例逐年增加,老人上下楼困难的问题越发突出,要求在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为让“悬空老人”上下楼不再难,市住建局传来好消息,荆州将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荆州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力回应群众期盼。

  广覆盖,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据了解,荆州中心城区老旧住宅约有2100栋、6300个单元,涉及住户8.8万户。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呼声日益高涨。为让广大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加装电梯政策利好,《意见》明确提出,中心城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经房屋安全鉴定能正常使用、未列入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计划以及其他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老旧住宅楼均在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适用范围内。

  其中,整个小区多个楼栋需要加装电梯的,其申报主体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单个楼栋或单个单元需要加装电梯的,由整个楼栋或单个单元全体业主指定的委托人作为申报主体。

  

 

  重协商,意见一致方可安装

  “成功加装电梯的楼栋,离不开低楼层住户的体谅与配合。”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其实,早在2018年10月,我市滨湖路原国土局小区就已先行试点加装电梯并投入使用。随后,碧电花园小区2号楼加装电梯项目也竣工交付使用。

  记者先后来到两个试点小区加装电梯现场,看到电梯通过廊桥与原有房屋连接,外观看起来浑然一体,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噪声小。滨湖路原国土局小区一位业主表示,加装电梯时,大家要换位思考,制定出一套两全方案,均衡各业主的利益,如隔层递增收费等。同时,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选定管理人员。

  记者在即将出台的《意见》中看到,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应经本楼栋、本单元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此外,荆州中心城区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依规、保障安全”原则,资金渠道以业主自筹为主,其他资金为辅;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对电梯施工安装、管理、维修和安全运行等负主体责任;加装电梯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尊重规划现状、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设计和不破坏原建筑基础的原则下进行;加装电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其电梯产权及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

  严流程,环环相扣不放松

  “加装电梯工作将遵循严谨申报流程。”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首先,要由申请人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方案。

  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应经有关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协议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加装完成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等内容。以上协议和方案由加装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如有异议,居委会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社区居委会不予盖章备案。

  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经业主充分协商、公示认可后,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改建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后报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申请人应向所在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装电梯方案文本(相关文字说明、图纸等);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书;经所在社区居委会备案的加装电梯协议等。

  最后,由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集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以及有关管线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意见》提到,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保养、维修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可通过如下渠道筹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楼层受益大小等原则协商费用分摊比例后,由相关业主共同出资;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及社会组织依法探索“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等新型商业模式,并通过刷卡使用付费等租赁模式获得收益,推动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