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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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重拳!荆州出台建筑工程未批先建管控长效措施

来源: 荆州日报 2019-10-11

  “我公司在明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罔顾荆州市住建局作出的停工要求,继续违法施工,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导致参建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可能……”这是湖北省楚鹏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市住建局递交的检讨书中的一句话。

  近期,按照市政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市住建局严肃对待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整改,加大了对建筑工程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转变了在行业监管上“不疼、不狠、不准”的被动局面,对相关企业采取挂网通报、限制准入等信用惩戒措施,形成有力震慑,促进了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破题——强化责任规范行为

  未批先建犹如城市建筑上的“牛皮癣”,是建筑工程的顽疾,一直难以根除。

  不久前,省委巡视组反馈了“我市城区未批先建工程项目过多”,辖区监管部门“存在以罚代管、监管不力”的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建筑工程未批先建问题,结合当前我市建筑行业实际,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项会议研判,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未批先建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确保“精准打击”,《通知》从责任上,指明参建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应尽的责任、该履的义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

  同时,《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建设手续,不得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必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能组织施工作业,不得“无证”施工;监理单位不得违法下达项目“开工令”;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得违规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供应混凝土。

  《通知》明确,参建企业存在参与违法建设和不履行职责的,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参建企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合法开工建设,对发现未批先建的项目,要及时依法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不姑息、不留情、不放过。

  答题——加强管控联合作为

  怎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未批先建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为此,市住建局结合机构改革和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加紧理顺监管体制,建立监管与处罚分离,现场与市场互动,审批与监管联动的未批先建管控机制。同时,完善与城管部门的联动监管,对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批先建项目,继续实行“抄告”工作制,根据行政职能划分和未批先建类型分别抄告,分类处理,联动监管,联合处置。

  充分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全面推行智慧监管,打造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测管理系统,实行线上线下立体化、智能化、精准化、动态化监管。

  建立全市建筑行业信用监管考评体系,健全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在建工程信用扣分管理,对不履行建设程序、无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参建企业,加强日常信用扣分管理,凡因未批先建被行政处罚而受到信用惩戒的相关企业,其信用记录一年内不得修复。

  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已分别于8月23日、9月6日、10月8日对4个项目(阳光城文澜公馆、武地·统建荆韵一期、领地·蘭台府一期二标段及二期、圣特立国际公馆)的相关参建企业采取了挂网通报、限制准入等惩戒措施,形成有力震慑。

  建立长效机制是解题的关键之举。

  在明确责任的同时,市住建局结合机构改革和审批改革健全机制联合监管,加强同市直相关单位的互动,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新型智慧监管,对未批先建工程提出了工程质量“门槛”,以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

  在惩戒有为上,市住建局对参与建筑工程未批先建的企业和个人,规定了限制申报建筑行业各类评先评优,下调建筑市场企业年度信用等级,严控拿地、投标、入市、从业等经营活动。同时,对参建企业市场行为良好、无生产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优质、召开省市观摩会或是受表彰的,鼓励拿地开发、参与建设投标。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商品房预售价格会商中,把是否未批先建作为衡量优质优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价格奖惩。

  一系列“负面清单”措施,对我市建筑工程未批先建形成了高压态势,有效管控了未批先建的发生,得到省住建厅肯定。

  城市发展离不开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必须确保质量安全。利益驱动与执法监督的博弈还会发生,还在继续。未批先建的顽疾经过“一次大手术”也未必痊愈,还需要持续完成“化疗”、“放疗”……直至痊愈。市住建局作为建筑工程领域的执法者,将始终警钟长鸣,严阵以待,利剑高悬,有信心、有决心彻底管控好未批先建,规范好建筑市场。(记者郭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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