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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涉企纠纷促双赢 石首法院新厂法庭获赠锦旗

来源: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09

  “公正高效司法为民 助力企业排忧解难”,近日,石首法院新厂法庭收到某房地产公司赠送的印有上述字样的锦旗,表达对法庭工作的认可与感谢。事情要从新厂法庭受理的7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说起。

  原告某房地产企业在石首江北某镇开发销售商品房,在房屋完成交付后,有部分购房者一直未支付剩余房款,有的甚至已达七八年之久,因长期与购房者协商未果,2021年底,该企业将其中7户欠款时间较长的购房者诉至法院。新厂法庭受理案件后研判认为,虽然该系列案件标的数额均为几万元,但被告人数较多,且涉及到住房这个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还有部分相同情况购房者未在该次诉讼中被列入被告,该系列案件的处理结果对这些潜在的房屋纠纷案件有示范作用,必须审慎处理。

  为妥善化解纠纷,考虑到原被告长期沟通不成,双方均有抵触情绪,新厂法庭迅速拟定工作方案,采取“背靠背”沟通的方式,对各方当事人情况及调解意向进行摸底了解。在赴房屋买受人家中实地送达走访时,承办法官了解到7起案件被告不愿意支付尾款是因对原告企业所售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质量等问题不满意。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也积极联系房产企业,指出其在销售交房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并就被告提出的房屋问题逐一沟通,努力寻找化解双方矛盾的利益平衡点。

  房主蒋某因房屋漏水拖欠购房尾款已接近六年,承办法官在实地查看后,针对漏水这个问题症结从情理法三方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达成一致协议,房主先将剩余房款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提存,待房企对房屋漏水问题出资维修并质保一年后,房企即可领取该剩余房款。就这样,在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通过一案一策、逐个击破的方式,7起案件均已审结,其中5起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有力维护了企业和购房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平等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长期以来,石首法院新厂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努力推动矛盾化解,全力维护合法权益,受到各方当事人肯定。下一步,新厂法庭还将继续发挥身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第一线的优势地位,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为引领,立足工作职能,延伸司法触角,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讯员张玉珂)

编辑: 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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