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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法院:100%执结率背后的解忧“最优解”

来源: 荆州日报客户端 2022-08-18

  连续三年,石首市人民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保持100%。

  100%记录的是法官从企业生存发展出发倾力解纷的善意,是胜诉当事人拿回钱款时的喜悦。100%的背后是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助推诚信建设的责任担当。

  三年来,石首法院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牢牢抓住“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平等保护、善意文明贯穿立、调、审、执全过程,不断谋求为企为民解忧“最优解”,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力行平等保护 紧盯生存发展凸显执行“含金量”

  “感谢法院及时为我们执行到位,让我们重燃经营信心。”拿到 24 万余元执行款,某广告公司对石首法院执行干警连连感谢。

  两年前,这家广告公司承接了某置业公司一亮化工程,施工完工后,置业公司一直拖欠24万余元工程款。受疫情影响,广告公司业务缩减、经营受困,而应按照法院判决书履行24万余元还款义务的置业公司却人去楼空。无奈之下,广告公司向石首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置业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干警们没有放弃,多方走访、线下调查,终于在某地方银行查控时发现置业公司有一“保证金账户”。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能被划扣。但执行干警细心地从银行流水中发现该账户有频繁的资金往来记录,不符合“保证金账户”相关规定。执行干警当即与银行沟通,仔细审查该账户,最终,成功查封该账户并划扣24万余元。

  这是执行干警守护公平正义、为企解忧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石首法院深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执行质效,进一步畅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推行执行事务工作集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实行“执行指挥中心组+执行实施组”团队协作模式,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继续保持高位运转,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连续3年100%。

  以“规范执行提质增效”专项活动为抓手,紧扣“六项检查”“十项规范”,重点清查整治乱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执行违法违纪行为。今年上半年,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较去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

  今年3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某环境科技公司位于正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的上海。“我们封控在家,公司暂停生产了,哪里有钱!”

  石首法院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时,听到的是“没钱”的消极回复。

  一边是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合法权益的迫切,一边是被执行人企业受疫情影响的焦虑。执行法官坚持平等保护,多次通过网络、电话联系该企业负责人,一遍遍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提出受疫情影响“放宽时限”,给予被执行人企业一定生存空间,更有利于其履行义务。

  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放缓”,而被执行人某环境科技公司在上海解封后,第一时间履行了 50余万元还款义务。

  在严格依法规范执行的同时,石首法院坚持将平等保护理念贯穿各个环节,既努力实现了权利人的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办理涉企执行案件时,我们尽力兼顾法理、事理、情理,助力企业解捆松绑、轻装上阵,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时间和空间。”石首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

  力践善意文明 暖企理念渗透立调审执全过程

  今年1月,某建筑劳务公司将某建筑公司诉至石首法院,要求对方立即支付被拖欠的劳务款200余万元,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对方银行存款。

  承办法官仔细向当事双方了解案情后得知,建筑公司承接的部分项目还未结算,资金尚未回笼。临近年关,该公司基本账户一旦被冻结,不仅资金无法周转影响正常经营,还无法正常发放工人工资,可能埋下社会隐患。

  当即,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公司沟通协商,释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分 3 期偿还的调解协议,圆满化解了纠纷。“感谢法官帮我们解决这起纠纷,让我们的企业能正常经营。”对法官的善意之举,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连连感谢。

  面对涉案企业,坚持善意文明司法,是石首法院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

  立案时便企,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升级智能化诉讼服务平台,为涉诉企业提供诉讼引导、判后答疑和远程立案、在线庭审等线上线下服务。

  审理中为企,深化案件“分调裁审”改革,坚持调解优先、诉调对接,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载体,邀请基层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等参与,推动矛盾多元化解,为涉案企业降低维权成本和时间。

  执行时暖企,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石首法院将利企暖企贯穿立、调、审、执全过程,做到调解优先,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石首法院的善意,让许多涉案企业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拿到钱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点赞说:“不仅为企业解决了纠纷,还为我们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建议,坚定了企业投资经营的信心。”妥善化解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不仅失去劳动能力的原告连声感谢,经营困难的被告企业也为最终能分期支付赔偿款项,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达感谢,“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力促诚信建设“内外兼修”唱响法治保障“大合唱”

  近日,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拍卖名下房产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根据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石首法院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对房地产公司信息予以屏蔽,及时修复企业信用,保障其后续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是石首法院助推诚信建设的有益尝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对于有履行能力却逃避、规避或抗拒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坚决予以惩戒。”石首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其征信产生负面影响,可能累及其申请贷款、生产经营、个人求职乃至日常生活。

  今年来,石首法院进一步“强内功”,找准立足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方面,保持失信惩戒高压态势,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22人次、限制高消费225人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另一方面,推行常态化、专门化信用修复机制,对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予以正面激励。

  同时,积极“联外力”,与多部门探索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石首市信用办,共同推进政务履约,引领全社会形成诚信践诺的良好市场环境。

  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石首法院党员干部送法进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法治需求,就企业涉诉涉执问题依法提供思路和建议;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讲,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升公众法律意识……

  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石首法院内外齐发力,精准服务、广泛普法,积极传递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院长访谈】

  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萌:

  “四个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及时兑现市场主体的胜诉权,让生效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揣进口袋里的‘真金白银’,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好写照。”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进程中,石首法院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坚持党委领导,进一步释放改革活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科技赋能,充分发挥执行工作主力军作用,坚决破除影响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藩篱”。

  面对新时代对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仅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党的领导是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石首法院将坚持紧密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会同乡镇办区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消除信息“壁垒”和“孤岛”,形成“聚合效应”,推动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促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同时,坚持以改革激发新优势,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执行指挥+执行实施”工作模式,细化流程节点工作规程,搭建执行工作责任体系,坚决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制定终本、终结案件管理规定,形成承办人自查、综合行政核查、分管领导审批的“层层体检”模式,严把终本关,实现终本案件“零违规”。

  坚持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保障民生,切实服务群众。把执行攻坚融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紧盯涉企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妥善适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以“放水养鱼”促进“双赢”;强化诉前调解、庭前调解、执行和解,深化执行答疑,采取“软执行”方式,引导双方求同存异,致力于平衡双方利益,促进案结事了。

  陈萌还表示,石首法院将主动拥抱信息科技,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抓手,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健全“总对总”网络查控、手机定位等方式,将“网上查控”和“登门找人”相结合,进一步压缩隐匿财产空间,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便利。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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