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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真大!男子屡教不改 前后四小时被查两次酒驾

来源: 荆州广播电视台 2022-08-25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贺田梓 通讯员 王翔)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人不能在同样的地方跌倒两次,可是在生活中,总是有人会犯这样的错误,在没有酿成苦果之前永远不会悔改。近日,荆州就出现了这样一名司机,在同一天的时间内先后被交警五大队查获酒驾、被交警一大队查获醉驾。

  8月21日下午4点钟,尚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荆州区八岭山镇马店村殡仪馆门前路段时,被交警五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尚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尚某是荆州区八岭山镇人,其早上在自己家中喝过早酒,大概喝了一杯白酒,觉得到了下午还算清醒就心存侥幸骑车出门了,没想到被交警抓个正着。

  然而,到了当天晚上6点钟,尚某又在自己家中喝了半斤左右的散装白酒,再次抱着侥幸心理又骑了一辆摩托车准备到自己家农田抽水,车上还搭乘着自己的儿子。

  晚上8点20分左右,在尚某驾驶摩托车沿荆州区271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变电站路口时,被一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通过当场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即,民警将其带至荆州市中心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尚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交管部门将对尚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编后】尚某这种酒驾行为,究其原因还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生命的不尊重,在巧合发生的背后有着其必然性。尚某在经过第一次被查处处罚后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引起重视,反而对交警的批评教育当耳边风,选择继续漠视法律,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试想,如果他在行车过程中因酒驾出现意外,对自身和儿子造成了伤害,也许到那个时候再后悔就来不及了。在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群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这不仅是拿着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请广大司机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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