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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履行委托监护人职责 确保困难儿童健康成长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2-09-05

  荆州新闻网消息:9月1日开学第一天,洪湖市万全镇平安小学二年级迎来了一名“特殊”的插班生卢某某,洪湖市民政局、洪湖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洪湖市人民法院、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洪湖市司法局、洪湖市教育局第一小学有关领导专程护送卢某某上学。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为什么能享受如此“特殊待遇”呢?

  原来,卢某某父母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这样卢某某就成了无人监护的事实孤儿。经洪湖市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判定洪湖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卢某某的委托监护人。8月29日,该中心与卢某某的母亲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书。

  为了让卢某某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学习、健康成长,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通过四处打听,多次考察,最后选定万全镇平安小学作为卢某某的就读学校。该校校园面积广阔、教学设备良好、具备托管条件、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卢某某的学习、生活非常有利。

  9月1日,卢某某进班上课后,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万全镇平安小学负责人签订了托管协议书,从卢某某的学习、生活、安全、心理教育等方面对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而确保卢某某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卢某某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费用由洪湖市民政局、洪湖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按政策予以解决。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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