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拉响红色警报 守护绿色山林 公安县构建全方位森林防火体系

来源: 湖北日报 2022-09-14

  一山跨鄂湘,800余户居民环山而居,森林公园5700亩植被带来了满眼青翠,然而绿色波涛下也潜藏着红色警报。

  公安县一直是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特别是该县国有黄山林场所辖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公安县构建“县、镇、村(居)和林场”防火网络,通过“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的全方位防控体系,把火源管控、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到实处,织密森林防火安全网,今年以来,该县未燃起一处山火。

  “摩托骑士”巡山护林

  护林员李念祖每天早上7时准时出现在黄山头山脚下,戴好头盔,骑着摩托车先沿着山路骑到山顶,整体巡一遍山。摩托车不仅是陪伴他巡山的“老搭档”,还是“宣传员”,车上携带的小喇叭一遍遍播放着森林防火相关规定。

  李念祖细心观察着每一处重点防护点,一旦有异常,会立刻停车走进森林里查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发现易燃垃圾堆放点,第一时间及时清理,确保“防患于未燃”。

  “我们从7月15日开始,每天早上7时开始巡山一直到晚上7时。”李念祖随身带着大水壶,酷热的天气里,一走动就汗如雨下,一天要喝几壶水才能保持体力。每天都有4名像李念祖这样的护林员,用汗水守护着森林平安。

  据介绍,黄山林场根据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时制定了夏季森林防火预案,临时聘用10人充实到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并对照预案开展防火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场长带班巡查检查制度、火险隐患上报制度。

  “您已进入林区,请注意森林防火,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造成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每到山路关键道口,路边的森林防火智能语音提示器就会不断发出提示。

  黄山林场副场长陈廉说,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引发的,森林重点防火期严禁一切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置了3个防火检查站,对16处进出山林路口采取 “防火硬隔离”,设置路障严控人员出入,护林员负责值班值守。

  科技助力“防患于未燃”

  9月1日,森林防火监控打开,黄山林场景象一览无余。

  2021年11月,投资35余万元的2台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系统的360°旋转三光谱红外激光热成像仪在黄山林场电视塔顶安装完毕,宛若“千里眼”,探测面积覆盖林场90%,并与县应急指挥中心成功连接。通过远程实现火情监测,可以随时掌握森林防火情况,大大提升了森林火灾预警监测能力。

  该县还充分利用无人机等设施设备,第一时间发现和劝阻可能导致失火的各种行为。若发生森林火灾,无人机可以在电视塔顶的三光谱红外激光热成像仪引导下,快速飞赴定位火点、确定火情、拍摄现场照片,现场就可以第一时间调配人员进行灭火,极大提高了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综合能力。

  “我们县在森林防火上做到了应保尽保,每年至少拨付30万元经费。”该县县长刘春霞说道。此外,在公安县应急管理局协调下,当地争取资金150余万元建设引水上山工程,在山上设置了300立方米防火蓄水池,沿途增设消防栓,一旦遇到火情,可及时就近取水灭火。

  构建群众防火线

  每到饭点,听“大喇叭”已经成为黄山头镇许多居民的习惯,大伙不约而同端着碗,坐在门前凳子上,一边吃着饭,一边听着广播。

  该县针对农村居民的喜好特点和生活习惯,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在每天上午12时和下午6时定时向村民讲解森林防火安全常识。居住在马鞍山村2组的年近70岁的潘文忠说,守住了火,就是守住了自己的家园。

  黄山头镇党委副书记王超介绍说,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夏季森林防火工作,将2个社区和马鞍山村划分成10个防火责任段,每段安排4名村社志愿者,身背小喇叭每天4班轮流巡查宣传;安排秸秆禁烧巡查宣传车辆,每天环山开展防火宣传;村社干部上门入户,耐心细致宣传森林防灭火政策,与黄山头森林公园周边村社居民签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1000余份;从镇域各单位抽调100名党员干部组建了一支森林防火突击队,对照预案开展防火演练,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8月26日,村民们发现有人在马鞍山南头山脚边烧杂草开荒立即报告护林员。村民和护林员齐力扑灭火苗,并对开荒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因发现及时“打早打小”,未造成严重后果。

  黄山林场场长张学说,虽然护林员数量有限,但周边广大的居民群众都是“义务护林员”,林场对主动提供线索并协助防灭火的村民会给予一定的奖励。(记者 胡雯洁 通讯员 邓莉 谭绍明)

编辑: 袁超伟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