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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出台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

来源: 荆州日报 2022-09-24

  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联合出台《荆州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压实社会工作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评价、保障等环节,切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市社会工作行业向专业化、精细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

  《办法》扶持激励的对象是通过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荆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违法、重大违纪、违背职业操守、违反行业管理规范等问题的社会工作人才。

  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优抚安置、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纠纷调解、应急处置、老年人服务、妇女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等领域。

  《办法》自2022年9月14日实施,有效期3年,激励措施涉及考证、“最美社工”评选、行业先进表彰、继续教育培养、实习等五个方面。考证激励方面,对2022年及该办法实施有效期内考取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人才,自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500元、社会工作师(中级)1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3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职业资格等级晋升时可申请差额补助。“最美社工”评选激励方面,将全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择优评选为荆州市“最美社工”,并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原则上每3年评选一次。行业先进表彰激励方面,对获得国家、省级民政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或授予的社会工作类表彰的荆州市社工人才个人,分别给予国家级荣誉称号8000元、省级荣誉称号3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实习激励方面,对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民政局配合院校做好实习安排工作,推荐至民政服务机构、社工机构、社工站、社区等单位实习实践。对毕业后在荆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就业1年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继续教育培养激励方面,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将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为社会工作人才免费提供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培养一批实务技能过硬、管理能力突出、督导能力出色的社工人才队伍。

编辑: 柯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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