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风险“一案一评估” 沙市法院助企避免4200万元损失
来源: 湖北日报 2022-12-28
12月9日从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充分评估经济风险,按照“一案一策”原则,成功调解荆州某钢管公司合同纠纷案,帮企业避免了4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此前,案件第三人四川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与原告广州某贸易公司约定,分批向其采购钢板,并交由被告荆州某钢管公司加工成成品钢管,用于四川某基础建设工程的建设,三方签订《钢管加工合同》。
为提高生产效率,三方同时约定将所有钢板原料存放在荆州,应四川公司要求,荆州公司将钢板全部加工成成品钢管。后因四川公司未按期向广州公司支付货款,两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被宣告解除。
广州公司诉至沙市法院,要求荆州公司返还保管的钢板或赔偿损失,金额高达4200余万元,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告荆州公司的相应财产。
办案时,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荆州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作出全面的经济影响评估。发现若对荆州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严重影响该公司的资金链,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为保护市场主体,法官积极组织三方公司进行调解,并邀请案外人某国企担保和协调,最终协商一致,四川公司同广州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荆州公司也得以避免巨额经济损失。
沙市法院院长王中华介绍,近年来,该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和“办理涉企案件服务营商环境监督卡”嵌入审判管理流程,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实行“一案一评估”,拟定防范处置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今年,该院推进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稳破,审结涉企案件2659件,平均办理时长56天,较往年大幅减少。同时,联合区政府办、营商办、工商联等27个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破产处置、公共信息共享“三位一体”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府院联动”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合力。(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曹硕)
编辑: 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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