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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住房公积金“新十条”发布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4-04-18

视频:荆州住房公积金“新十条”发布

  继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黄金十条”后,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荆州市民的住房需求,近日,荆州住房公积金“新十条”发布,多项惠民举措助力市民安居。

  记者了解到,自荆州住房公积金“新十条”发布以来,在荆州市民之家公积金窗口,前来咨询和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市民明显增加。

  市民鲁女士:“我今天过来主要是咨询商转公的业务。我是2017年的时候商业贷款买的一个期房,公司是2018年才给我交的公积金,按之前是贷不了的。现在出的新政是可以享受商转公的贷款条件,然后利率也会相对优惠一些,每个月的还款压力也会小一些了。”

  “新十条”在持续减轻群众负担上也有新做法,例如进一步放宽“商转公”限定条件,在此前实行的“商转公”政策基础上,将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早于或等于商业贷款发放时间放宽到不晚于商业贷款发放时间两年内,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期房和现房均可办理“商转公贷款”。

  在我们《e线民生》平台上也有不少网友咨询相关政策,不少网友都比较关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荆州贷款买房吗?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回复,在这次推出的新政中,全面放开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及缴存地的限制,就是在全国任何一地连续正常缴满6个月及以上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是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购买自住房,即不再受户籍地和缴存地的限制,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享受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贷款政策。

  除此之外,在扩大制度惠及面上,荆州市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照自愿原则,鼓励县城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员以及新市民、青年人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荆州市市辖区内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新十条”包涵,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及缴存地限制,进一步放宽“商转公”限定条件,实行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进一步放宽“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放开下岗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设立专门的公积金业务办理柜台,延长《关于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实施期限。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负责人李永萍:“此次“新十条”出台的意义,主要就是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缴存限制、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拓宽了公积金惠民便民服务项目。同时优化了服务网点,让荆州城区的所有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以到我们的服务网点就近办理,更加方便了职工、方便了缴存企业。”

  此次政策的调整采取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将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和政策受惠面,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红利,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下一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新政策能够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市民。

编辑: 朱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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