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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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门路客运站收取托运费不开票? 负责人:收费合理

来源: 江汉商报 2015-01-27

  易先生在沙市红门路长途车站附近专门从事托运工作,23日,他致电市长热线称,沙市区红门路车站存在乱收费的现象,空的三轮车进站收费3元,车上拉有货物的进站收费5元,人力拖运货物的进站收费2元,而且收费后没有出具票据。

  易先生称,该车站进站口的工作人员向托运工人收费已有两个月之久。他告诉记者,他上周肩扛两纸箱从进站口出来,被工作人员拦下,对方称他携带的行李超重,需要交纳2元托运费。“我个人人力扛的货物,也要交纳托运费?”

  与工作人员理论,对方就是不放行,并告诉他这是公司的规定,还给他解释托运费收取标准。但在易先生看来,红门路客运站收取托运费没有收费依据与收费票据。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红门路客运站找到该站负责人。对于易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他拿出省物价局与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客运站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书。

  该负责人称,“托运费已向市物价部门报备过,是有票据的,称为托运凭证,只是运送人都不要。”据其介绍,客运站主要为周边县市服务,也是一个物流聚集点。“根据运输收费标准及项目规定,客运站是可以收取托运费的。”

  因此,客运站不仅与快递公司合作,还与沙市区周边商铺合作。为方便快捷,有小部分商家与客运站签有托运协议,按月交纳托运费。另外,私人乘车携带货物,而货物本身已超重,所以统一收取2元至5元不等的托运费。最后一种情况是,商家请托运工帮忙运输货物,托运工与客运站形成了一种合作,即托运工依靠客运车辆才能接到这笔生意,在这个基础上,客运站便向托运工收取托运费。(记者柯以鹏实习生乐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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