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长江禁渔期延长一个月 今起至6月份禁止非法捕捞

来源: 荆州晚报 2016-03-01

  长江流域禁渔时间调整了。昨日,记者从荆州市水产局获悉,今年起,长江流域禁渔期由原来每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调整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也就是说,今年长江禁渔期比往年整整延长了1个月。调整后的禁渔期制度,将有助于长江中的鱼类获得更长时间的休养生息。

  我市境内长江干流贯通全境483公里,通江支流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调弦河、沮漳河、东荆河等流经境内700公里,皆为本次禁渔范围。

  市水产局执法监督科科长杨嵘告诉记者,根据长江渔业资源春季繁殖的特点和现状,在充分认证基础上,市农业部门对长江禁渔期做出了相应调整。我市从2002年长江禁渔开始,现已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水产部门主导,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组织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人、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禁渔长效工作和责任机制。

  目前,全市已纳入登记管理的机动渔船数为19332艘。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渔政、公安将展开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禁渔期间,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中华绒螯蟹(河蟹)捕捞实行专项管理。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考虑到渔民们大多是靠捕鱼为生,禁渔期内,政府将会对渔民进行补贴。(记者郭江峰赵叶秋通讯员雷代敏)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