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荆州受审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6-05-27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郭佩月 黄宇筝)今天(5月27日)上午,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进行了公开庭审。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4年至2006年期间,被告人梅祖恩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兼畜牧局局长、省农业厅南湖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期间,省农业厅在时任厅长陈柏槐(已判刑)的主导下,以集体研究的形式,违反国有资产处置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将省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省畜禽育种中心402.54亩国有划拨土地,非法转让给深圳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经营性开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54241.297万元。在此过程中,梅祖恩作为省农业厅开发专班南湖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收受泰然公司贿赂,违规帮助泰然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此外,在2002年至2006年,梅祖恩收受湖北致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贿赂,给育种中心造成损失13328.07万元。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在2004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梅祖恩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3.01万元,其中包括现金、购物卡以及相机等。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梅祖恩的辩护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我市部办委局近30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