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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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荆州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可即时结算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6-08-23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肖晗 艾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目前,荆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从今年7月开始,受理大病保险赔付申请。

  大病保险是指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2016至2018年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科长谢梦蛟说,具体补偿标准,今年以来累计的个人负担部分,1.2万元到3万元之间的,是55%;3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是65%;10万元以上的,是75%。

  按照相关标准,从今年1月1号开始,参保对象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经达到1.2万元以上的,可以到当地的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机构,进行申报。

  据统计,目前荆州市城镇职工63.57万人,城镇居民97.54万人,今年已赔付282人次,赔付金额294万元;荆州市城乡居民427.99万人,已赔付425人次,赔付金融63.15万元。考虑到有些参保对象行动不便,保险公司还可以上门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9月1号开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启动即时结算。凡是9月1号以后住院,如果发生的费用,达到了大病保险赔付标准的,会在你出院结算的时候,直接进行结算。不再需要在窗口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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