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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一“三无”企业非法排污 负责人被依法拘留

来源: 荆州日报 2016-09-25

  “三无”企业随意排放污水,环保部门多次上门责令整改,但该企业依旧我行我素。日前,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该企业负责人邹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位于荆州开发区的鑫荣洗涤服务部是一家从事纺织品洗涤的小型企业,于2015年7月开业。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监察中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建污水治理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属于“三无”企业,其生产的废水不经处理直排西干渠,严重污染环境。

  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上门向该企业宣讲相关环保法规,责令其整改,但未见效。8月23日,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8月30日,市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其仍在违法生产,监测发现其向西干渠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两倍以上。

  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邹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并交由沙市区看守所执行。

  下阶段,市环境监察支队将联合公安部门继续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偷排偷放、暗管排污、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重点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通讯员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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