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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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七旬老太买净水器 销售人员竟称可装在水缸里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6-12-14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周颖 蔡国然)现如今,大家对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有越来越多的家庭会选择安装一台净水器,保障饮水安全。松滋市老城镇朱家埠村70岁的周奶奶,就买了一台净水器。可用了不到一天,她的小女儿就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退货。

  周奶奶的四个子女都在外务工,她一人独居在松滋朱家埠村。长期以来,老人的生活用水都来自于门前的堰塘。上个月,集镇上有人销售净水器,周奶奶就花了2900元买了一台。

  按理说,这买了净水器,老人就可以吃上干净的水了。可是,周奶奶住的是老房子,厨房的电路没有插头,这净水器怎么安装呢?这个时候,销售人员给她出了个主意。

  周奶奶告诉记者,销售人员称可以装在缸里,弄了一缸水,把一根管子丢在了缸里。

  安装之后,老人高兴之余,给远在武汉的小女儿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小女儿着急了,按照屋内现有设施,净水器根本就发挥不了作用。于是她拨打了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退货。松滋市工商局陈店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周奶奶家中,了解情况。

  执法人员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发现周奶奶家除了电的问题,还存在没通自来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净水器无法正常工作。

  执法人员认为,净水器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主要问题在于是否告知消费者产品的适用范围。

  松滋市工商局陈店工商所执法人员蹇月湾介绍,消费者因为饮用安全水的要求比较迫切,忽视了对净水器使用条件的要求,经营者则没有尽到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通过多方努力,他们找到了经营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应该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依据这一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帮周奶奶成功退掉了净水器。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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