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驾驶证销分新规实施 代扣分需绑定对应车辆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8-02-26
荆州新闻网消息: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从3月起,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必须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绑定处理。具体情况如何?
今天上午9点,在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内,自助机以及人工处理窗口前排起了长龙,民警告诉记者,平时一天处理违章的在400人次左右,而这几天每天来办理的达到1000多人次。
记者了解到,目前,如果要处理非本人车辆的电子眼交通违法,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最新规定,今年3月1日起,通过网络处理非本人电子眼交通违法,首先需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后在“机动车”板块中“非本人机动车”中填写信息。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大队民警刘军介绍,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违法,必须输入车牌号码、机动车后六位数字。此外,还必须输入关系,比如父母、子女、亲戚、朋友等,然后申请绑定。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交三张照片,一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二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一起的照片,三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一起的照片,系统核查信息无误后,绑定流程完毕。
刘军说,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本人可以绑定自己名下的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此外,最多可以申请绑定他人的3辆车,同一个车只能被3个用户绑定。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那么,第二次申请绑定非本人车辆,必须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车主须带齐行驶证、身份证及驾驶证原件、当事人驾驶证、身份证进行申请绑定。
需要提醒的是,绑定成功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的电子眼交通违法,并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通过这一手段,虽不能完全消除市场上买分卖分,但以后想要这样操作难度就加大了。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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