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租的门店漏水 损失到底谁来承担?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8-04-30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煜瑶 孙颖)宁先生在公安县斗湖提镇利达广场小区经营着一家艺术培训机构,楼下三层是培训教室,楼上是居民楼,今年4月9号,他如往常一样来到店里,发现地面上到处都是水。
从宁先生当时拍摄的视频中,我们看到三楼的一间教室里已经被水淹了。当时,宁先生赶紧联系了专业的水电师傅上门查找漏水原因,最终发现水是从楼上居民的主下水管中漏出来的。宁先生告诉我们,这根主下水管道与他们机构完全没有关系,他们是遭受了无妄之灾。宁先生说,这次的漏水给他们机构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事后,宁先生向物业公司反映了情况,物业公司也派人对这处下水道进行了处理。在宁先生看来,他们交了物业费,那么物业公司对此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物业公司又是怎么看的呢?随后,我们一起来到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物业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经理不在,而其他人对这件事并不是很了解。之后,我们电话联系上了该物业公司的熊经理,但没聊几句,对方就挂断了电话。
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们,要追究下水道漏水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首先要先确定侵权的主体。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主要看它漏水的原因。也就是说,谁导致这个水管漏水,那么谁就应该承担责任,比如说,如果说是因为设计原因,那么这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说是因为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有人乱扔垃圾所造成的堵塞造成的,那么如果能够查清楚是谁扔的那么谁就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说查不清楚,那么所有有可能造成这种堵塞的楼上住户都应该承担共同的分摊责任。如果这个管道是因为有人改建造成的漏水,那么就该由改建方承担责任。”
律师建议宁先生他们可以各方一起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来查明漏水的原因找出原因后,再来根据情况寻求解决办法。我们也希望这件事能够早日解决。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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