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要在这里游泳、垂钓!公安县发布禁令通告
来源: 孱陵在线 2018-05-22
关于禁止在县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从事游泳、垂钓等活动的通告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县城居民饮用水安全,公安县政府划定了县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并对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设施进行了拆除和迁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行严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县宏源自来水公司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300米,具体范围为自上游长江海事公安救助基地至下游观江亭段陆域或水域)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二、对违反以上禁止规定,组织进行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联合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对不听劝阻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5月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中心城区物资储备充足,市民无需抢购囤货! 2021-11-05
- 荆州正在征求意见!事关电动自行车! 2021-11-03
- 创文进行时:国资系统开展洁城行动 社区面貌焕然一新 2021-11-02
- 直击!沙市区红星路小学1000多名学生接种新冠疫苗 2021-11-02
- 世行专家团考察荆州古城历史文化展览馆建设情况 2021-11-02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