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了!无证驾驶还冲撞交警 江陵一男子被批捕
来源: 荆州检察 2018-06-21
俗话说“做贼心虚”,这句话一点也不假,驾驶员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半路遇到派出所巡逻民警例行检查,驾车逃跑,致使民警受伤。近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王某被江陵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月底,江陵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民警驾车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货车停在道路中间,遂停车上前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因系无证驾驶,为逃避处罚,犯罪嫌疑人王某拒不配合检查,反而直接开车逃跑。逃离过程中将民警刮倒,致使其双下肢多处软组织损伤,经司法鉴定,损伤程度为两处轻微伤。犯罪嫌疑人王某逃窜至白马寺镇行政服务中心后被抓获。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本案中,王某在面对民警检查时,拒不配合,还故意启动车辆刮伤民警,试图通过暴力抗法的方式逃跑,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检察官提醒,遇到执法人员检查,应当予以配合,认真接受检查。如果采取暴力的方式妄图逃避,其结果必然是害人害己,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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