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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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追踪:请假一天被辞退 工钱押金难要回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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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新闻网消息:员工请假,有时在所难免,大部分的公司或是店主都会出于人性化考虑,批准员工的请假要求,然而我们今天的诉求人小王,却因为请假的事,跟店主闹得很不愉快。

  近日,小王向我们《e线民生》的记者反映,自己之前在荆州花台一个卖糕点的店铺上班,做收银和杂工,这周她因为有事临时向老板请假,遭到了老板的拒绝,之后,老板还直接将她辞退了。

  小王告诉记者,这家店每个月27号给员工发工资,目前不仅有500块钱的押金没退给她,还有从8月28号到9月4号的工资也没结。

  上班后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店主就直接扣了小王500元工资作为押金,现在被辞退了,押金也没有退。小王说,店主没跟她签劳动合同,但是她有这家店的三件工作服,还有跟店主刘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从截图中记者看到,聊天中有讨论关于工资的信息。小王想用这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在这家店工作过。店主为何要扣押金?又一直不退呢?记者和小王一起来到店铺找到了老板刘某。

  记者:“押金和工资为什么不结给她?”

  店铺负责人刘某:“你们这是要干嘛?”

  对于记者的询问,店主刘某并未给出任何回应。刘某和小王争执了一番,还是没能商讨出一个结果。为了帮小王讨回押金和工资,记者与小王一起来到了荆州区劳动监察局。收取劳动者押金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陈生发副局长给出了解释。

  荆州区劳动监察局副局长陈生发:“劳动合同法的第九条这样规定的,就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证件,另外不得以担保和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有这种行为的,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可以收取劳动者的押金。”

  目前,小王想要回自己的500元押金,以及8月28号到9月4号这8天的工资688元,共计1188元。为了尽快帮小王讨回这笔钱,当天下午,荆州区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和记者一起来到了这家店铺进行协商。

  店铺负责人:“我当初为什么要扣这500块钱,因为好多女孩子都是这样,没有上到一定的时间,我把工资发给她,她就走了。然后别的地方试用期都是3个月,我这里就3天,3天是不发工资的你知道吧。”

  由于老板情绪较激动,现场的协商没有得出结果,荆州区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只好让双方一起再到劳动监察局再次进行协商。节目播出前,记者接到小王打来的电话,说事情已经协商解决了。

  由于小王没有和店主签订劳动合同,500元押金也没有相关收据凭证,所以维权的时候会遇到一些问题,在这,陈局长也提醒劳动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存好相关证据。

  荆州区劳动监察局副局长陈生发:“就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起,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用工一个月后,是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也就是从上班的第一个月起,劳动者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

  所以各位劳动者们,记好了,一定要签合同,依法维权。也奉劝用人单位,还是要依法用工,按规定办事。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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