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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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看二手房缴纳1万购房诚意金 不买房却难要回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9-03-07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杨杨格格 孙颖)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找中介,有的中介会让买家提前交定金或者诚意金。最近,市民刘女士向我们反映,她通过中介看了一套房,交了诚意金后,却不想买了,想找中介退钱,对方却说这笔诚意金不能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刘女士家住潜江,因为大姐定居荆州,刘女士想给适婚年龄的儿子在荆州买套房。

  通过朋友介绍,刘女士找到了荆州市中博置业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2月22日晚上,中介公司带她到某小区看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面积121平方米,总房款107万元。看房时,中介公司告诉刘女士:如果想优先得到这套房子,可以先交一笔费用。

  刘女士给中介交了一万元,但过了两天,刘女士不想买房子了,她先后两次找到中介,要求返还之前交纳的费用。但中介表示,因为刘女士违约了,一万元诚意金不能退。

  刘女士觉得,中介公司的说法让她无法接受。

  万般无奈之下,刘女士联系到了记者,记者和刘女士一起来到了沙市新天地的荆州市中博置业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看到,刘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的第二条写着:如达不成该协议商定的条件,中介方应于2019年3月2日当天将所交诚意金如数退还购房者,在刘女士看来,只要未完成购房交易,一万元诚意金就该如数退还。

  但是,中介公司认为,刘女士既然签了字,交了诚意金,就被认为对107万元的房款没有异议,也算是达成了协议商定的条件,他们就不用退还诚意金。中介公司和刘女士因为这一万元费用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目前,刘女士已经向荆州市房产监察大队投诉。随后,记者根据刘女士的情况咨询了律师。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称,现在双方最大的争议就是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也就是说诚意金在什么条件下退还,双方对约定产生了歧义,如果双方能够提供证据佐证自己的主张的话,那么是最好的。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就只能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许律师提醒大家,在进行较大金额交易的时候,如购房、购车、或者是购买其他不动产时,一定要对物品状况了解清楚后再下诚意金、定金之类的款项,对于合同内容更要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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