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灵活保全促调解 干戈化解促和谐
来源: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2-15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南平法庭依法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举证期限内高效化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020年底,被告荆州某支护桩公司委托原告荆州某建筑工程咨询公司办理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约定先付定金2万元,办理建筑资质证书后给付6万元。
原告于2021年11月底向公安县人民法院诉称,被告仅付定金1万元,且办理建筑资质之后也未支付剩余的款项,遂要求被告支付7万元并申请财产保全。
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案情和证据进行了研究和充分评估,考虑到双方均是企业,一旦完全冻结被告的对公账户,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于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灵活冻结被告银行账户3万元,并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线上调解,讲明利害关系,从法律和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原告自愿申请撤诉。
承办法官当日即作出解封裁定并移交执行,尽量减少冻结银行账户余额对被告企业的影响。
在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公安县法院灵活、慎用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避免企业因诉讼而陷入不必要的生产经营困难,最大限度促成“双赢”局面,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讯员杨文康)
编辑: 苏园
相关新闻
- 五年纠纷半月化解 江陵法院诉讼绿色通道助力涉企纠纷高效化解 2022-02-15
- 监利法院首次通过“竞争+摇号”选任破产管理人 2022-02-15
- 当好司法“店小二” 荆州中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大走访活动 2022-02-15
- 洪湖法院常态化走访企业 助力防疫生产 2022-02-15
- 沙市区人民法院召开“双优化”工作推进会 2022-02-15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