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城区临时性管控期间生活物资配送工作指引
来源: 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10-07
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全力保障我市疫情临时管控期间居民生活物资需要,现制定中心城区生活物资配送工作指引如下:
第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需明确指定各居民社区(小区、村组)唯一责任单位(如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临时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负责指定区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第二步:明确配送主体。各责任单位原则上就近确定1-3家大中型商超、供销企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并主动与之对接。为保障配送物资质量,所确定的市场主体应在《荆州市中心城区重点保供配送企业名单》及各属地政府推荐的名单之列。
第三步:强化信息宣传。各责任单位采用张贴公告、微信群通知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小区、村组)居民进行宣传,告知居民如何购买生活必需品,并公示商品品种、价格、配送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封闭管理期间,市场主体优先提供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
第四步:统计配送需求。各责任单位以线上登记为主,登记居民需求,对于无法使用手机进行登记的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由责任单位上门登记。统计汇总社区(小区、村组)所需订单,及时交与对应的市场主体。
第五步:强化配送服务。市场主体按订单将商品分捡包装后,尽快配送至各责任单位,由各责任单位分发至居民手中。为避免人员集中领取物资带来的风险,各责任单位分发物资时,应分批次、分楼栋、分时段有序发放。对残疾人、低保户、孤寡老人、被收治隔离人员家属等家庭一律送货到户。
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生活物资保障与市场监管专班
2022年10月6日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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