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源: 公安县公安局 2022-10-07
公安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
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本市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现通告如下:
一、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进出车站、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车辆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人员,拒不配合所在单位和社区(村)闭环管理防控措施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的。
五、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七、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八、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进出境、进出荆等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九、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销、赛事活动等聚集活动的。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命令和本通告。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
特此通告。
公安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7日
编辑: 刘荣
相关新闻
- 关于在公安县斗湖堤中心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10-06
- 关于公安县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10-06
- 公安县:严守高速公路卡口安全 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2022-10-03
- 公安县:落实核酸“五天一检” 强化疫情监测预警 2022-10-01
- 学党史 送祝福 公安县各小学、幼儿园多彩活动迎国庆 2022-10-01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