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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评论:大匠诲人,必以规矩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4-06-21

   荆州新闻网评论(评论员 罗苗)《淮南子·诠言训》中写道:“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规矩并非冰冷的文字,作为我们的行为准绳,不仅是干事创业的底气,还是坚守初心使命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坚持规矩引方向、纪律守底线,只有立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才能守护廉洁之底线、保持心智之清明、捍卫党性之纯洁。

  确立“规矩之柱”,为干事创业的大厦“奠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唯有确立行为的准绳,划定可行与不可行的边界,界定何为与不能为的范畴,才会内怀敬畏之心,外持谨慎之言,践行克制之行。党纪党规是党内治理的法度,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准绳,确保党组织和成员行动有序、纪律严明。从井冈山革命领导人强调党纪的重要性,十四大党章首次将“从严治党”写入总纲,到十六大党章首次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写入总纲,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中央一直将纪律视为党的行为准则,并以此来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领悟“纪律之意”,为正直诚信的理念“点灯”。唯有深植内心,方能显于实践。党员干部只有将法规精神深植于心,方能自觉践行,维护内在秩序,犹如树木扎根土壤,自然而生,不需外力催促,自得其正。有的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对党的纪律缺乏足够的尊重和敬畏,错误地认为轻微的违纪行为不会对党和国家的事业构成实质影响,违反了纪律,却不能自知其过失。作为党员干部,要树立规矩意识,在工作中了解自身的职责,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时刻保持清醒冷静,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恪守“准则之界”,为清正廉洁的领域“划线”。“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必行”。规矩的核心在于遵守,守规矩是最大的自律,更是对自身和他人最大的尊重。从监督执纪实践来看,部分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将自身置身于规矩之上,不仅影响党的形象、恶化了干群关系,还让党和人民的利益受损。作为党员干部,以守规矩为核心,实践中依规行、按矩动,要持续深化自我修养,增强内在的自我监管,通过不懈的党性锻炼和道德提升,构筑坚实的纪律防线,塑造高效务实的工作风格,以满腔热忱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履行好服务人民群众的神圣职责。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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