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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数字经济促进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将打造9项数字产业集群

来源: 极目新闻 2022-11-19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办法》围绕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的目标和具体任务,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出将打造光电子信息、智能终端等9项数字产业集群。

  相关公告(来源:湖北省司法厅官网)

  据悉,今年3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将《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列入了2022年立法项目,旨在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发展数字经济的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形成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气场”,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发展数字经济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办法》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数字技术创新等方面发展作出规定。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规划、通信网络、物联网、卫星互联网、新技术基础设施、存储和计算基础设施以及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重点产业、未来产业、数字企业培育、平台企业和产业创新;智能制造与企业数字化、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与产业联盟、智慧农业、智慧住房和城乡建设、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数字金融、电子商务、智慧医疗与养老、智慧文旅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公共数据管理和共享开放、数据融合应用、数据要素市场、产业数据、数据权益保护;重大科技研发、研发平台、企业主体地位、数字成果推广等促进科技创新与应用的系列措施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办法》要求,全省要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和高速固定宽带网络部署;重点培育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信息通信、软件信息服务、数字算力及存储、信息安全、其他重要数字产业集群9项数字产业集群,完善“5G+工业互联网”应用支撑能力;塑造“湖北数字制造”品牌;建立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推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开发和推广,完善电子支付手段;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此外,相关部门将根据《办法》规定,围绕数字政府、财税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劳动保护、特殊群体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制定、基础设施保护、竞争环境、安全保障、包容审慎监管、社会氛围、评估与激励、法律责任等方面,提供一系列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和保障措施。

编辑: 李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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