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举报入口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直击!电动车新规实施首日 荆州交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3-03-0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肖琦 通讯员 邓星)3月1日,《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首日,荆州交警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1455辆次,劝导教育1683人次。

  上午9时,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江津路与红门路交会路口开展整治行动,一名女士骑电动车带着孩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截。这名女士因带孩子去就医,一时疏忽大意没有佩戴头盔,在现场,民警为其赠送了一个头盔。

  9时20分,在江津路与太岳路交会路口,市民龚师傅在出示电动车行车证、微信朋友圈截图后,从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民警手上接过一顶印有“安全从头开始”字样的头盔。“今天骑车没有戴头盔,以后一定守规!”

  

  紧接着,一车主骑行电动车向该路口驶来,发现交警正在路口严查,他迅速取下车把手上的头盔。“根据《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或20元罚款。”鉴于车主是首次违反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放行。

  当天,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联合901交通广播组织开展《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主题网络直播宣传活动,通过转发荆州交警微信朋友圈赠送头盔、现场宣讲发放传单等方式营造文明守法出行氛围。

  为扩大“新规”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首日,荆州交警在江津路太岳路口、江津路红门路口,东门等路口设立执勤点,广泛开展条例内容的普法宣传及整治行动。在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民警对未戴头盔的骑乘人员主要以劝导教育为主,为他们赠送了安全头盔,这一做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肯定。

  “首日,我们主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于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故意遮挡、污损、伪造、变造、冒用电动自行车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随意停放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高发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施行后,荆州交警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与经销商、公安派出所合作增设上牌网点,免费进行登记上牌。

编辑: 肖琦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