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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荆州发布中小学寒假、开学时间!

来源: 荆州日报客户端 2021-12-28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本学期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年级、中职学校于2022年元月21日(农历腊月十九),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晚于元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放假。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放假时间,寄宿制民办中小学可根据本校实际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调整放假时间。

  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于2月16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中职学校(含高职中专部)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义务教育段教师于元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放假,全体教师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三)返校办公。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利用假期进一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及市“双减”政策要求和课后服务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区域性监测和考试活动,不得公布考试排名,不得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补课、上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假期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严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活动。针对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以及春节等时间节点,要严格规范教师自律意识,严格廉洁自律,严防不正之风。同时,全面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放假前,向家长发放《“双减”政策告知书》,督促学科类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不开展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校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踩踏、校园贷、低温冰冻、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及时发放《寒假安全温馨提示》、责任书(告知书),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

  要丰富假期生活。各地各校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假期指导及心理健康专题教育,重点关注“五特学生”(特殊困难、特殊家庭、特异体质、特异心理、特困家庭)。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节日教育指导,有针对性布置探究性、启发式、实践性等作业,围绕传统文化、生态保护、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明劝导、节俭养德、新时代好少年、感恩父母、爱我家乡、反诈禁毒宣传、乡村振兴、近视防控等主题进行规划引导,防止学生沉迷电子产品和过度用眼,家校共育,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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