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举报入口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整治与宣传并进 荆州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车新规宣传

来源: 荆州日报 2023-03-08

  《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新规普及力度,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连日来,荆州交警进商铺、进学校持续开展宣传,推动电动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3月3日上午,荆州交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走访荆州市摩托车大市场,调研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情况,督促商家严格落实《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民警叮嘱各经销商,在认真做好日常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要协助交管部门做好购车人员安全文明驾驶宣传教育工作,让车主“知政策、懂法规”。
 

  在纪南文旅区实验学校护学岗,凤凰城中心广场,荆州交警采取“宣传+劝导”的模式,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条款政策,告知骑行电动车必须登记上牌,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规范停放,杜绝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入脑入心,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荆州交警采取定点查处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邓星)

编辑: 苏园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